酒后无聊点火 触犯刑律坐牢

  发布时间:2013-04-16 09:30:04


    确山县的农民张某喝酒喝高了,在回家的路上拿起打火机将邻居的玉米杆垛给点着了,没想到却犯了法。2013年4月14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1月4日夜,被告人张某酒后用火机将本村村民刘某家墙外堆放的玉米杆垛点燃,经刘某及其家人发现及时将火控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张某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根据张某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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