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流窜疯狂盗柴油 男子一审获刑七年半

  发布时间:2013-04-18 10:09:55


    短短一个月时间流窜两省六县疯狂盗窃柴油,个人非法获利44000元,4月17日新蔡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范某某是周口市沈丘县人,在2012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范某某伙同他人驾驶改装后的金杯牌面包车,携带油泵、卡钳等作案工具,凌晨时分流窜至河南省正阳县、新蔡县、平舆县、息县、淮滨县、安徽省临泉县等地的加油站,趁加油站值班人员熟睡之机,采取用卡钳剪断油罐盖挂锁,用油泵将油罐内的柴油抽到改装后的金杯车上的油罐内的方法,盗窃作案12次,被盗柴油价值18万余元,后将被盗柴油销售给他人,获款12万余元,范某某个人非法所得44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范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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