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如今已缓刑考验期满的妍妍,正在聆听法官宣读对他们的《犯罪前科档案封存决定书》,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决定书将决定他们回归社会后的人生命运。将不影响未成年人之后的升学、就业、报考公务员等。据悉,正阳法院启动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在全市尚属首例。
3年前的一天,还在上中学的妍妍(化名)和另外3名在校同学采取威胁、殴打手段并抢走被害人现金7元,并致他人致轻微伤,正阳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判处妍妍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不久前,妍妍的缓刑考验期满,便向正阳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记录封存。
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是初次,也有很多青少年因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被影响很久甚至终生。”为了更好地挽救失足青少年,将刑事审判和社区矫正结合起来,由正阳县委政法委、综治委牵头,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劳动局、教体局、团县委等机关单位联合签发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意见。据《意见》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档案封存,是指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在刑满释放并经过一定考察期或缓刑考验期满后,依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将其犯罪档案予以封存,不载入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对应的学籍、人事档案等个人信息库,也禁止任何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的除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查阅、复制、摘抄纸质或电子档案,使其在就学、就业(法律明确限定的职业除外)时享有和普通人同等的权利。但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可以申请封存。“必须是家住正阳辖区的未成年人,必须是初犯,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可在刑罚结束后申请,被判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就可向正阳法院提出申请将档案封存。档案封存后,这一犯罪记录将不会出现在档案中,对升学、就业和考公务员都不会再有影响。同时分别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并将决定对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专门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上述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摘抄,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正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强说:出台这个意见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感化未成年犯罪人员,但不是说犯罪记录被封存,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继续犯罪了。一旦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话,犯罪前科将被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