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法院建立七项机制 提升能动司法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3-04-25 09:20:57


    汝南县人民法院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目标,寻找法院工作与社会需求最佳结合点,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针对案件数量多、审结难度大等特点,重点建立了破产及重大项目建设、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金融贷款、质量消费、农业农村、城市建设与房产纠纷解决机制等七项服务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具体化和实在化,做到了能动司法与矛盾化解的有机结合,使得案件息诉服判率显著提高,审判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是建立破产及重大项目建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辖区部门的协调联动, 开展对“十二五”开局之年县域经济风险评估,尤其是对破产改制和重大项目建设纠纷,整合各方力量做好超前预防和妥善化解纠纷工作,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是建立家庭纠纷解决机制。重点化解婚姻、继承、老人赡养或子女抚育以及未成年和老年人权益受侵犯等纠纷,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是健全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深化与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协作,重点搞好劳动争议化解工作,主要解决好劳动用工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纠纷,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是建立贷款纠纷解决机制。与各金融部门建立风险防范体系,规范贷款程序和秩序,加大资金监管力度,预防和杜绝不良贷款。

    五是建立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与工商、质检等部门齐抓共管,在扩大内需的政策层面上,审理好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案件,健全消费投诉、争议化解联动体系,强化了社会消费诚信建设。

    六是建立农村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以及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为农村和农业发展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七是建立城市建设、房产纠纷解决机制。与建设局、房管局等单位强化协作,针对近年来房屋租赁、买卖以及房屋登记纠纷增多的特点,认真分析矛盾形成原因,合理合法化解纠纷,促进了房屋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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