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在第十三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市日报社、市新闻网在市中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市中院副院长曹宝川,专职审委会委员张平,市电视台法政中心主任刘胜利、时政新闻部副主任何伟,市广播电台新闻部主任杨凌波,市日报社法制周刊部主任张清君,市新闻网主任王振江,以及市中院业务庭相关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方丽平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市中院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与会的各新闻媒体代表对我市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市中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还就新闻媒体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合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如何更好的为新闻媒体提供法律支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曹宝川副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知识产权审判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采取各种司法手段,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有效性。努力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保护自主创新,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创新权益,实现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平正义。二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力度,促进和谐司法。要认清调解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具有特殊的意义,调解不仅可以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而且通过调解可以将侵权使用变为合法许可,促进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审判人员要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实现高调撤率、高履行率、高息诉率的目标。三要强化司法为民措施,提供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强化便民、利民、护民诉讼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街头宣传、法律咨询、座谈会、巡回审判、集中宣判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以及司法为民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