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把这个案卷归档吧”。
今年3月底,副局长刘安喜把一摞厚厚的案卷交给我时,我发现这是一起执行了十二年多的案件,当我看到案件当事人的名字时,一些模糊的记忆开始清晰起来......
2005年的一天下午,我正在留庄法庭值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安喜带着两个执行员来到法庭,找一个叫胡某的被执行人。1998年,胡某做生意时借了王某37000元钱,不久便因违规经营被查处,欠下大笔债务无力偿还,给债权人玩起躲猫猫。王某无奈于2000年到确山法院起诉,法院缺席判决胡某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仍然四处躲藏,王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得知胡某早已和妻子离婚,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胡某也于200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正在某监狱服刑。当执行员见到胡某时,得到的回答就是欠钱属实,但无力偿还。王某却认定胡某隐匿了财产,认为法院偏袒当地人,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执行人员尽管很委屈,但是没有放弃执行。
37000元钱在1998年还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申请人王某几乎掏光了腰包,家庭正常生活也出现了困难,刘局长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了这事,刘局长和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和当地有关人员提供的情况,郑州、漯河、洛阳,凡是胡某有生意往来的客户,几乎跑了一遍,胡某的亲朋好友家,刘局长也是挨家拜访,希望从中找到一些线索,但最终均无功而返。这次到留庄来,是王某听说留庄街上一个做生意的刘某欠胡某一万元钱,刘局长赶快带人来核实。但随后的调查发现,欠钱的事并不存在。
2008年初胡某出狱了,执行局加大工作力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对胡某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同时不间断地找胡某做思想工作,半年时间就到胡某家10多次。刘局长还邀请村委干部以及与胡某关系较近的人一起苦口婆心地做胡某的思想工作,劝其重新树起生活信心,勤劳致富,尽早偿还债务,并积极帮助胡某解决一些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2011年我调到执行局,帮助刘局长整理这个案件的执行笔录,从每年十几份笔录中,切身体会到刘局长办案的执着和艰辛。2011年底,刘局长约王某和胡某来法院协商,我负责制作笔录。我明显感觉到,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胡某已经被刘局长的执着精神感动,他再三表示一定会还上这笔钱。在事实面前,王某也终于认识到胡某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对执行人员的态度也大为转变。为了暂时缓解王某的生活压力,法院在春节前将3000元救助款送到王某手中,王某握着刘局长的手说“遇到你这样实在干事的人,案件执行不了我也不埋怨”。
后来,胡某的生活状况有了好转。2012年底,经过刘局长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反复沟通协调,终于促使双方形成一致意见,申请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胡某则表示愿意找亲友借钱加上近几年的一些积蓄,一次性还清这笔债务。今年3月底,胡某终于按双方商定数额将钱偿还给王某。至此,这一长达12年的执行积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现在每每想起这个案件,在为法官这个职业自豪的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司法为民”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需要法官付出辛勤的汗水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