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称职的“接待者”

  发布时间:2013-04-26 10:01:39


    一天下午,我刚上班,就被一阵嘈杂地喧闹声打断。站起身来,我看到七、八个农民模样的人在大厅外面说话,吵嚷着走进了大厅,来到了我的面前。其中一人说他们是来立案的,我就认真的听了起来。原来他们都是泌阳县春水镇火石山村委九里岗一组的村民,由于他们常年在外打工,村组的一片坡地被征收,有一部分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他们几家分到的补偿费用比别家的少很多,为此他们和村组的相关负责人争吵过几次,但是村组一直没有给他们处理,因此他们就找到了法院,希望法院能够给他们解决问题。

    我让他们先坐下来,给每人倒了杯水,让他们先缓和一下情绪。并告诉他们如果征收补偿款分到了村集体手中,这部分款项就一定会分到村集体的每户人家。之后给他们讲了法院处理纠纷的有关程序,需要先立案,之后再审理。由于他们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我将起诉所需要的材料列了个清单,告诉他们此类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起诉关键的是需要提供当事人所在村组的征收补偿分配方案和相应的分配表,同时又用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给他们解释“分配方案和分配表”,直到他们点头明白为止,后来他们满意的离开了。

    今天年初最高院规定,立案时除了要符合基本的起诉条件外,还需要原告提供被告人的身份证号码,无疑给当事人增加了不少困难。很多当事人只知道对方的一些基本信息,身份证号无从知道,按照规定,就无法立案,进一步来讲他们的纠纷就无法得到解决,更有甚者在立案窗口吵闹。为了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立案时,我就对他们提供的基本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达到立案条件,就给他们出具一份盖有法院章的介绍信,写明基本情况,让公安机关协助当事人查询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此介绍信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当事人的均比较满意。

    在立案庭工作,每天都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也使我我深深地认识到立案庭是群众告状的门槛,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接待每一位群众都应该像接待第一位群众那样认真、细致、热情、耐心,让每一位来法院的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才能上不负法下不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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