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对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充分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坚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该少年庭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将法制教育引入学校和社区。该少年庭每隔一月选派一名有经验的法官到辖区各中小学讲授法制教育课,向学生们进行“健康上网”、“远离违法犯罪”、“珍爱生命、保护自我”等法制宣传活动。
二、将“教育、感化、挽救”落实到庭审工作
该少年庭法官一贯坚持“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工作思路,不论是在送达手续,还是在庭审过程中,都不忘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对未成年被告科处刑罚时也始终立足“教育、感化、挽救”,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偶然失足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判处非监禁刑,促使他们在社会、家庭的帮助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三、重视判后教育,预防再次犯罪
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对社会环境的辨别力差。少年庭的法官们在深入调查分析青少年犯罪主客观原因的基础上,由主审法官定期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动态,积极做好判后未成年犯罪人的延伸帮教工作,使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健康成长,不致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