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冤假错案出现在很多地区,如赵作海案,张高平叔侄案等案件的发生,这些案件的出现给我们法院敲响警钟,使我们更加明确自身使命和责任。因此我院提出以下三项措施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
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感。法官作为有声的法律,走在审判的第一线,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应无比热爱和尊重自己的工作,在办案过程中谨遵法官职责,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
集中学习成因,有效避免冤假错案出现。2013年5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奋飞教授来我县教授“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冤假错案预防”,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和新进人员参加了学习,李教授向我们讲述了其研究的冤假错案在刑事诉讼上的成因,让我们能够有重点的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合理量化考评机制中法官的审判成绩。以往法院都把法官的发回改判率、结案率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直接与法官的奖励挂钩,使得一些法官一味追求发回改判率的降低和结案率的提高,而在办案过程中只追求效率,忽略了质量。我院在考评时增加一项当事人满意程度作为法官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尽量使案件达到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