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根据本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申请,到所在辖区的新蔡县人民法院担负被告人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公开庭审保障任务。
上午10时许,当押解法警将被告人唐某带至审判法庭门前时,被害人亲属纠集的近百人旁听团,一窝蜂的将押解法警和被告人团团围着,阻止其前行。同时部分人员手拿矿泉水瓶、挥舞拳头,欲打被告人。三名押解法警以娴熟的押解技能迅速组成人墙,将被告人唐某保护于三人中间,承受了来自围阻人员砸下的拳头,扔来的矿泉水瓶,表现出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无畏的牺牲精神。此时,闻讯赶来的值庭法警迅速拨开围堵人员,一起将被告人带至安全场所。
为了确保该案的庭审安全,支队接到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通知新蔡法院司法警察赶到现场,协助控制局面。之后带队负责同志和该案承办法官一起,耐心做受害人亲属工作,稳定旁听人员情绪,为后续的庭审安全奠定了基本条件。
下午三时许该案开庭审理,按照庭审保障应急方案,市、县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通力合作,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如期圆满完成了该案的庭审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