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七年信访积案

  发布时间:2013-05-14 16:39:54


    近日,河南省正阳法院联合公安将一起复杂疑难且缠访七年的信访老案成功执解,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现年41岁的吴某,原系息县白土店乡魏寨村魏寨组农民。1992年与正阳县雷寨乡农民王大利同居,1993年5月生育一女儿王梦梦(化名),后因感情不和,吴某于2008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事实婚姻。因财产纠纷问题,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与被告将共同财产位于正阳县雷寨乡施庄村台子寺街的二间二层门面楼房给女儿王梦梦所有;在王梦梦18周岁前可暂允许原、被告居住,待王梦梦18周岁后,原、被告搬出,并不得干涉王梦梦对房屋的处理权。被告王大利另支付给原告吴某10万元作为原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所得,被告于2010年5月1日前付给原告吴某5万元,下余的5万元于2011年10月1日前付清。

    协议签订后,王大利未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梦梦的母亲吴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正阳法院执行局立即向被执行人王大利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王大利于2011年8月25日前按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王梦梦变更诉权,以位于正阳县雷寨乡施庄村台子寺组的二间二层门面房给付王梦梦所有。因王大利规避执行,在法院执行中,吴某并多次到省市上访。通过多方努力,正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将房屋执行并交付给王梦梦的母亲吴某。对于王大利给付吴某10万元,该院于2013年1月15日执行2万元,王大利还欠吴某8万元。于是,王大利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近两年来,执行法官无数次上门执行,但王大利都是“铁将军把门”。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见王大利踪影。此间,吴某认为法官执行不公,又多次到中央、省、市信访窗口上访。信访案件发生后,正阳法院党组和执行局高度重视,及时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并及时与信访人吴某进行了沟通,并积极向吴某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吴某的思想稳定工作,对吴琳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进一步促使信访人吴某消除误解,转变想法,息诉罢访。但吴某仍继续上访。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王大利办有一预制厂楼板、猪场,随后将王大利预制厂楼板、猪场查封,但王大利目无法律,将查封楼板变卖,严重干扰了正常执行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正阳法院以被执行人王大利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网上追逃,并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与此同时,正阳法院执行局制定出关于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王大利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强制执行预案,迫于压力,王大利于2013年5月8日将余款80000元交到法院。至此,这起缠访七年信访老案才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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