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为切实解决司法作风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审务督察,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一是加强审务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审务督察办公室,选配三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警担任审务督察员。出台了《确山县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意见》和《确山县人民法院2013年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审务督察工作的实施。
二是强化审务督察员素质的提高。组织审务督察员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审务督察的职能定位、工作方法、制约机制等一系列要求,为开展好审务督察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总结分析督察工作的经验,为开展好审务督察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审务督察工作管理。院党组研究制定了《确山县人民法院审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办法》,明确细化审务督察内容和标准;明确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对全院作风纪律、庭审行为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案件办理从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及涉诉信访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督察。
四是明确督察目的,注重实际效果。通过当场纠正不良行为、发督察通报、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等方式,对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促进全体干警在工作中严格自律、注意细节,实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