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扎实开展“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21 15:53:57


    确山县人民法院为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全力提升审判质效水平,着力实现单项质效指标逐个突破,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竞赛活动。

    一、党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副院长张民同志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一庭,负责“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通报等工作。

    二、制定了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努力实现推动审判质效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调解能手的标准为:在完成省法院绩效考核规定的调、撤率基础上,调解、撤诉案件多,调解率、撤诉率高,无涉诉信访案件;办案标兵的标准为:结案数高、调解撤诉率高、一审息诉服判率多、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挥重审率低。

    三、确定了奖励办法。1、设定调解能手一名,奖金3000元。调解能手从当年结案数不低于70件,可调案件调撤率最高的办案人员中产生。要求:调解程序合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没有因案件处理不当而诱发群体性事件。已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不得出现当事人申请再审、上访和缠访及矛盾激化等问题。2、设定办案标兵一名,奖金3000元。从当年审结案件数最高,且没有因案件质量瑕疵引发涉诉信访的办案人员中产生。要求:结案基数不少于100件,实体裁判、审判程序公正,服判息诉率高,案件改判及发回重审率、申诉率低,年度结案率不低于95%,全年无超审限案件,办案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好。3、庭内人均结案超100件者,每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4、鼓励并奖励调解当庭履行。凡在法定审理期限内,每调解一件,有给付义务的当庭履行,给予200元奖励,没有给付义务的案结事了,每件给予200元奖励。

    四、每月一考评,由立案庭、审监庭对所办案件验收评查后确定数额。采取定期分析、检查、考核、通报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反馈活动开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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