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三项标准”培养青年干警

  发布时间:2013-05-30 09:17:52


    泌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年龄结构合理化”的梯队式审判员队伍建设思路,按照“专业知识扎实、熟悉办案流程、善做群众工作”三项标准选拔和培养青年审判员综合能力素质,取得初步成效。

    一、专业知识须扎实。在全面考察法律基础、诉讼程序和司法认知等综合能力的基础上,按照择优标准选拔优秀书记员进入审判员队伍,并结合拟任审判岗位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全方位开展新任审判员法治理念、核心价值、法律知识、诉讼程序、庭审规范等深度培训,确保新任法官尽快进入角色。

    二、熟悉办案程序。精心安排新任法官工作岗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练什么”的方式,优先选择新任法官进入立案庭和派出法庭工作,采取“法官导师”分段制度,根据立案、庭审、判决和调解等办案程序确定不同导师,通过“老带新、传帮带”帮助新任法官全面熟悉立案、庭前准备、调解技能和庭审掌握等办案程序。

    三、善做群众工作。让新任法官首先学习立案、送达、调解等技巧,增强群众沟通、交流和协调能力,鼓励他们从社情民意分析、矛盾根源分析、纠纷化解方法学起,在充分了解村规民约、风俗习惯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方法,便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和借助行政资源完成司法程序,自觉养成以群众为本的办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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