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了一群因被拖欠工资而要提起诉讼的农民工兄弟。
满面愁容地农民工李某云等人一来到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急切地向立案大厅的法官讲述事情的经过,四年前他们跟随李某举等人在建筑工地辛勤工作,可四年来,工头李某举一直拖欠工资,既不付工资,也不出具欠条,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来到法院维权。可是李某云等到人没有相关证据,所以不符合立案条件,是不能予以立案立案的。面对这群辛苦了四年却一分钱也没有拿到的农民工兄弟,驿城区的法官没有简单地一推了之,而是积极为其寻找解决办法。接待他们的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打电话通知工头李某举到庭,并在核实事情的真实情况后,对工头李某举等人,做起了思想工作。法官们一方面从情出发,对工头李某举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严厉的指出工头李某举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是可以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法官的一席贴心而严厉的话语下,工头李某举等人有所感触,当即表示1000元以下的小额欠款,当即付清;大额欠款立即出具欠条,并尽快的偿还拖欠工资,四年辛酸的讨薪路经法官的巧妙调解最终得以解决。案件即将结束之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听说过此事的其他农民工兄弟结伴而来,又有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诉讼外调解解决。切实为农民工利益服务的同时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