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驱车前往河南省新蔡县佛阁寺司法所,对因犯抢劫罪被该院判处缓刑的妍妍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并就如何开展好缓刑人员的帮教工作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对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犯时,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庭审前后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并建立“判后回访”制度,对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和延伸帮教,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名未成年犯。
妍妍(化名)现年20岁,案发前系正阳县汝南埠某中学学生,7岁时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因颈椎病手术失败常年瘫痪在床,仅有一个73岁的老奶奶照顾瘫痪的父亲。因上学没钱吃饭,加上自身法律观念淡簿,遂产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于2009年3月和另外3名在校同学采取威胁、殴打手段并抢走被害人现金7元,并致他人致轻微伤,2013年3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3年4月正阳法院少年法庭以以抢劫罪分判处妍妍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在判决生效的第二日对妍妍办理了缓刑执行手续,交由其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执行。
为了解妍妍近期社会活动情况,少年法庭的法官对其进行了回访。在回访中,少年法庭法官与妍妍耐心交谈,鼓励妍妍踏实做人,认真做事,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报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自觉远离犯罪。妍妍感谢法官对她的帮助和关爱,深刻反省自身所犯的错误,表示一定遵守缓刑执行制度,努力成为一个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