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立案庭“五项措施”提高民事案件立案水平

  发布时间:2013-06-18 08:52:19


    立案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窗口部门,立案法官的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审判和执行工作能否有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为切实发挥好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职能,为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把好第一关,汝南法院立案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民事案件立案工作水平。

    提高依法稳妥立案的能力——明确认识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是关系大局稳定的重要环节,立案工作人员不断强化学习,夯实基础,坚持学习制度,牢固掌握立案原则和标准,准确确定案件性质和案由,既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又对各类社会纠纷有效甄别取舍,保证法院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统一方面的重要作用。

    强化服务全局的意识——立案审查工作从审判工作的全局出发,加强与审判、执行等部门的衔接与沟通,使案件“立得进、判得通、执得结”。首先是做好立案指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提供全面真实的证据,建议当事人在立案同时提交事实证据,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其次是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和顾虑,对于申诉或申请再审的,必要时联系原审判庭人员答疑,做好当事人或家属的服判息诉工作,确实需要立案审查的要及时立案;三是做好立案阶段的稳定工作,适时引导当事人正确面对和理解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做到依法理性维权,为审判执行的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从每一个环节着手,积极推进规范的立案管理流程,提高立案效率。一是从基础工作入手,针对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把握运用立案标准,增强立案工作的准确性;二是规范不予受理裁定文书的格式和内容,加强此类裁判的说理性;三是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和各类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

    完善多层次便民措施——围绕“三个一”(即:树立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追求一个让来访人满意的效果,达到一个社会稳定的目标)工作标准,从解决当事人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出发,通过填写信息卡、意见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所需,并通过发放《补充材料告知书》《便民诉讼指南》等形式,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捷,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于无确凿证据的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需要风险提示的案件,适度、及时提示应补充的证据以及缺乏证据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在说明法律依据的同时,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方向。对不具备书写能力、行动不便以及路途远的当事人,则根据情况以最人性化、最便捷的方式予以接待。

    培养高水平调研能力——培养立案法官善于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多渠道获得信息资源,加强沟通与交流,开阔视野,通过精心组织材料、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理论研讨水平,进一步探索依法、文明、高效、稳妥的立案工作新思路。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