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图“被退婚” 编谎用意为彩礼

  发布时间:2013-06-19 15:18:28


    在一些农村,在彩礼上有这样一种风俗:男方提出退婚,彩礼不退,女方提出退婚,彩礼全退。其实这种风俗与法相悖,一些人利用这种习俗不愿退彩礼闹出不少动静。6月17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成功调处了一起令人啼笑的婚约彩礼纠纷。

    2012年,汝南县三门闸街道赵庄女子王某和邻村张某经人介绍,在收取巨额彩礼后,双方未登记结婚,很快便举办典礼同居在一起,后来张某多次催促王某登记结婚,王某总是以试婚予以推脱,没多长时间,王某感觉不幸福,但主动提出分手怕张某索要彩礼。不久张某外出打工,王某想出一个法子,故意在日记中编造与他人开房情节,然后故意把日记放在明眼处,让其公公瞧见。果然,其公公翻阅后,勃然大怒,将儿子从外地叫回来,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退婚,并索要彩礼。退婚可以,退彩礼不可以,在法庭上王某搬出“彩礼规则”振振有辞,张某一时哑口无言。

    但经过法官耐心晓之以法,王某知晓了法律规定。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王某一次性退给张某彩礼8000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余诉求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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