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围绕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三年积案的警务保障活动,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完成了对确山、汝南、平舆和新蔡县人民法院4个司法警察大队调警实战任务,充分展示出我市法院司法警察“招之既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素质。
6月14日,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接到正阳县法院请示调警参与执行的报告后,中院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报请王富显副院长启动调警程序,于2013年6月14日下午15时40分将调警命令下达到确山、汝南、平舆和新蔡县人民法院4个法院,要求4个法院法警大队务必齐装满员按时到达正阳县法院集结待命,执行警务保障任务。
6月18日上午8时30分,确山、汝南、平舆和新蔡县人民法院4个司法警察大队20名司法警察警容严整、装具齐全,按照中院支队要求到达集结地域,协助正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高温酷暑的天气里连续工作7个小时,圆满顺利完成了这次民事执行警务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