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汝南法院行政审判庭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始终把握行政审判的正确方向,在司法实践中以人为本,在工作中采取“四到位”工作制度,即立案审查到位、释法说理到位、诉讼协调到位、诉讼外交流到位,使该院行政审判一直保持100%的审结率,其所审理的行政案件无一改判、重审、涉诉上访。
立案审查到位。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起诉条件的,依法纳入立案范围;对依法不属于行政职能范围的,不为追求办案数量而盲目受理、越权办理。
释法说理到位。针对一些当事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纠纷发生后不理解采取不合作甚至对抗的态度,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向他们宣传、解释国家法律法规,发放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进行诉讼指导等工作措施,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诉讼协调到位。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官首先全面了解案件背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对无效、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该院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由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对无法律依据的诉求,动员相对人早日终结诉讼,把矛盾化解在庭外。
诉讼外交流到位。该院行政庭与辖区相关的行政单位定期召开座谈会,改善和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对土地局、工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该院还建立行政审判重要事项向党委、人大汇报制度,积极听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到实处,从而增进党委、人大对行政审判的了解、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