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坚持惩教结合积极挽救失足青少年

  发布时间:2013-07-01 16:19:59


    平舆县法院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司法为民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探索规律、创新机制,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该院把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上,适用刑罚时兼顾保护社会利益和被告人自身利益,对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青少年罪犯,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多适用缓刑,有利于他们积极改过自新。

    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该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前先告知其诉讼权利,通过与其法定代理人沟通、交流,了解其家庭环境、平时表现,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其犯罪根源,找准感化点和突破点,从感化点入手,分析罪因,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把法庭作“课堂”,使被告人切实受到法制教育。

    坚持判后教育,巩固效果。加强思想疏导工作,对判处实刑的少年犯,通过教育促使他们安心劳动改造,树立信心,争取减刑,早日回归学校,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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