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玩笑致伤残 同事之间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3-07-15 15:21:53


    近日,我院民一庭审结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案件。

    陈某,涂某均为正阳县联通公司的职工,陈某在去找同事聊天时,看到涂某从座椅上站起来,便欲与其开玩笑,趁涂某落坐时将其椅子拉走,而当时涂某没有留意,坐空摔在了地上。这一摔,可是摔出了大问题,经诊断涂某病情为骶骨骨折,后经驻马店正中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其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为此双方成讼。一审判决陈某赔偿涂某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共计4万余元。我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忠告:不要随便开玩笑,有些玩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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