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对信访案件听证破解信访难案

  发布时间:2013-07-16 17:23:50


    7月13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邀请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律师、县信访办、县政法委等十人组成听证合议团,对郭某诉李某、孔某货款纠纷一案被申请执行人李某不服判决,不履行义务进行执行回转听证。这是正阳法院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对信访案件执行听证破解信访难案的有效方法,是提高接受社会监督水平的创新之举。

    郭某诉李某、孔某货款纠纷一案中,经正阳法院审理后,作出(1998)正民初字第157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生效后,郭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正阳法院技术室对李某所有的房产进行评估,经评估该房产评估价为77142.05元。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9年10月1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正阳法院再审. 正阳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2010)正民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李某不服判决,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3日作出(2010)驻民一终字第25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李某、孔某在法院当时对其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公告时未提出执行异议。拍卖公告生效后,依法裁定将该房地产抵偿给郭某。但信访人不服,多次非正当途径上访,正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东升和执行法官多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并向信访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对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并要求李某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李某拒绝履行义务,鉴于李某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程东升从人性化执行的角度出发,积极向县里申请给李争取了低保。但5年来,李某上访不断,并且要求法院执行回转。

    近年来,正阳法院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贯穿群众理论和群众观点。针对目前一部分缠访、闹访案件,一些上访当事人信访不信法,认为上访比其他办法解决问题快,便到处上访告状,如何破解缠访、闹访这一瓶颈,正阳法院积极探索工作方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部门等参加听证会,对涉诉信访案件举行听证会。让信访人员和审执行人员进行当面“对话”,给信访人一个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把是非曲直摆在桌面上,晒在阳光下,以澄清事实,消除误会,解决问题,既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也有效防止某些人带着感情色彩看法院、泼污水。

    本次听证会,由该院案件承办单位正阳县法院执行局等三名法官组成听证庭,提出异议上访人、异议答复人(案件原承办人)及原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参加听证,邀请县委政法委、县2名人大代表以及2名政协委员、2名律师在现场见证了听证过程。听证中,办案单位介绍案情,说明案件的审执结果,法律依据,让信访人了解法院的工作流程,并对上访人进行释惑解疑。让信访人充分陈述自己对案件不服判决、或案件判决、执行存在的瑕疵及上访的理由,给信访人一个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让听证人员听听案件是否存在瑕疵,信访人该不该上访进行表决。使上访当事人与案件承办人面对面互相辩论,陈述事实、证据,提出疑问,相互应答。法院不刻意遮丑避短,不偏坦任何一方,开门审案、“阳光司法”,是非对错,在场人一听则明。

    通过信访听证,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当事人了解法院处理案件的整个过程。这不仅有利于缓冲对抗、化解矛盾,又能有效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而且通过听证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进而避免信访人盲目上访、重复上访的发生。有效的解决了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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