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马店中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3-07-18 18:19:42



会议现场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宝川讲话

    为总结上半年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和审判重点,加强全市两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2013年7月17日上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宝川同志,中院四个民庭庭长及相关人员,各县、区法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及一名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区人民法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分别作了2013年上半年民事审判工作报告,中院民三庭庭长刘冬传达了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暨民事法官培训会的会议精神,中院民四庭庭长杨宏光提交了《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项目参照标准(征求意见稿)》供大家讨论,中院四个民庭庭长就各自牵头工作又谈了需要注意的事项。

    曹宝川副院长对这次会议取得的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次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既对上半年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做了总结,又对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讨,内容丰富、切合实际、针对性强。曹宝川副院长指出,当前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责任重大,全市两级法院要脚踏实地、扎实进取,以优质高效的审判业绩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切实加强全市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曹宝川副院长强调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握规律,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完善机制,建好队伍,全面提升民事审判工作司法水平。四是要抓好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坚决完成绩效考评规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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