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开展争创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活动以来,各县、区法院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探索总结涉诉信访工作的新经验,树立无涉诉信访的典型。2008年至今,汝南县人民法院马乡法庭共审结917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为85.3%,服判息诉率为98%,无引起一起上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注重调判结合,力争案结事了
马乡法庭坚持将“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理念贯穿案件始终,做好三个阶段的调解工作,一是找焦点、化矛盾,做好庭前调解。二是明事实、析责任,抓好当庭调解。三是慎判决、重效果,搞好庭后调解。2008年以来,该法庭调解撤诉率均84%以上。
二是改进司法作风,创新“三心”调解法
在调解过程中,该法庭法官均能做到耐心倾听、细心解答,集法、理、情于一体,以耐心、公心、诚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该调解工作方法在2010年驻马店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为经验学习材料进行交流、推广。
三是注重基层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马乡法庭通过诉调对接机制,与辖区内梁祝镇、和孝镇、常兴乡等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解网络,派员沟通、交流信息,对人民调解协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功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五年来,马乡法庭通过与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互动联系,与辖区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隐患503起,排解纠纷47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1起,防止矛盾激化民转刑案件44起,及时把各种矛盾消化在最基层。由于工作突出,该法庭多次被市、县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