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一大早,汝南县南余店乡六十多岁的农民高某和老伴来到汝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国辉法官的办公室,紧紧握着王法官的手说:“王庭长,你忙了一上午,帮我们争回了20万赔偿款,帮了我们一家人的大忙,我们一家老小一辈子都会感谢你”。
今年6月份,高某的儿子小高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家企业打工期间,因为务工单位发生火灾,小高不幸遇难,务工单位主动提出愿意赔付40万元赔偿金。正沉浸在丧失亲人痛苦之中的高老汉一家没有了主张,有的亲戚说40万元已经不少了,劝高老汉赶紧签字拿钱回老家安排后事,有的认为厂家赔付不足,可又不知道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赶赴东莞处理丧事的前一天,求助无门的高老汉来到了汝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专门负责处理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的王国辉庭长热情接待了他们。通过了解基本情况后,王国辉仔细查阅了广东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并对高老汉的一些问题和疑虑给予了解答,为高老汉详细列出了一份赔偿清单及法律政策依据,安排高老汉认真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最后又和小高务工单位的老板通过电话就有关赔偿事项进行了沟通,整整忙了一个上午。7月13日,厂家终于同意一次性赔偿高老汉一家各项损失60万元。就这样,高老汉一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赶到法院,向热心帮助他们的王国辉法官表示了深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