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法院关注学生暑假安全司法建议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7-24 09:08:07


    西平县法院通过审理青少年溺水身亡案件发现,由于暑期天气炎热,青少年下河、去水库玩水、游泳等现象比较常见,但与此同时,青少年因玩水、游泳而失足落水、溺水身亡等事故每年暑期都有发生。2011年夏天二郎乡一青少年在鱼塘游泳时溺水身亡,2012年8月盆尧镇又发生一起5名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件。生命是无价的,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西平县法院出于对青少年学生的关怀,针对该县西部出山、芦庙地处山区,水库、窑坑相对较多,向出山中心学校和芦庙乡政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关注青少年溺水事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溺水悲剧的重复发生。

    西平县出山中心学校和芦庙乡政府接到西平县法院的司法建议后,非常重视,经研究积极加以采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措施,交各村委具体落实;组织各村委加强辖区全面排查,堵塞漏洞,设专人看管,及时制止青少年学生去坑塘玩水、游泳;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各村委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学校暑期经常组织一些有益的集体活动;学校与家长建立暑期安全教育回访,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暑期学生安全保障工作;组织群众与辖区派出所建立联防机制,及时救援落水儿童。

西平县法院针对青少年溺水事件提出的司法建议,取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该县芦庙乡政府、辖区学校积极反馈,认为司法建议所提的措施切合实际、切实可行,所提的案例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对做好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甚至避免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