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中级法院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加强沟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采取限制措施等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序号 被执行人 法人或身份证号 金额(万元) 执行法院
1 凡运良 41282719580829051X 34 平舆县法院
2 周书勤 41282******** 5 确山县法院
3 驻马店市三氏乳业有限公司 赵奇 30 驿城区法院
4 周国忠 41282******** 4 驿城区法院
5 窦明顺 41282******** 76 正阳县法院
6 杜学贵 41282******** 3.3 泌阳县法院
7 周华 412828197009140197 16 新蔡县法院
8 驻马店广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尹俊 26 汝南县法院
9 张海奇 41282******** 7.8 西平县法院
10 张麦岭 412825196504128510 6 上蔡县法院
11 张海龙 41282******** 96 上蔡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