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涉军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26 17:27:27


    近年来,驻马店中院深入践行“司法为兵、服务部队”的要求,采取五项措施,认真化解涉军矛盾纠纷,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军地和谐稳定。

    成立涉军诉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涉军维权调解工作机制。与驻马店军分区进行沟通,成立了驻马店市涉军诉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搭建起军地协助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目前全市涉军诉讼协调和解案件40余件,受到了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在涉军案件审理上,驻马店中院要求审判人员多做调解工作,争取调解解决纠纷。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涉法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加强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军案件22件中,调解结案15件,调解结案率将近7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针对部队官兵的需求,驻马店中院先后向驻军比较集中的确山部分部队官兵发放了“法在军营中”调查问卷500余份。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到了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打下了基础。7月23日下午,中院指导并观摩了确山县法院两起案件庭审,邀请100余名官兵参与旁听,让部队官兵零距离感受庭审,进一步加强了军地的联系。

    设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全市两级法院均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涉军案件立案窗口,将涉军维权工作“程序优先、特事特办”落到实处。

    建立涉军案件统计月报制度。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建立涉军案件台账,对涉军案件建立月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推行军人陪审员陪审制度。选派部队官兵担任人民陪审员,让官兵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目前,军人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10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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