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四访一教”做好少年犯回访帮教

  发布时间:2013-08-07 08:58:54


   “只有当人失去自由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获得自由的宝贵。感谢你们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行为,用辛勤的汗水洗刷自己的污垢,用勤劳的双手构筑自己的未来。”这是一名少年犯对前来“判后回访”的平舆县人民法院法官说出的一番话。

     针对未成人犯罪的特点,平舆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心理特征的案件审判与法制教育方式,健全回访帮教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庭前访”,法官在庭审前认真阅卷,通过走访听取犯罪嫌疑人监护人、亲属、同学等的看法、意见,为庭审、引导、教育找准感化切入点。

    “判后访”,法官在判决后,及时听取少年犯对判决的反映与意见,了解他们的思想变动情况,对态度冷漠,或刑期较长,或产生自卑情绪和对立情绪的少年犯,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增强他们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刑期访”,法官经常性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相关部门联系,听取少年犯在服刑中的思想、劳动、改造的表现情况,并与他们面对面交流。

    “释后访”,针对少年犯释放后迷茫、忧虑多等特点,法官及时登门走访,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预防重新犯罪,另一方面加强与基层组织联系,共同研究落实好帮教措施。

    “一教”,针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总结的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心理特征及易发性犯罪,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网吧、书店等清理改造;指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校副校长,邀请中小学校师生旁听案件审理,提高法制意识。

     由于重视回访帮教工作,劳改释放的少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平舆法院法官给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8场次,接受师生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今年来,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达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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