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长年万红到正阳法院调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09 09:18:39


    8月8日上午,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年万红一行来到正阳法院,对正阳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整治机关“庸、懒、散”等不良作风,防止奢靡之风等项工作调研指导。市中院副院长王富显、正阳县委副书记、县长毕启民、政法委书记马桂荣、正阳法院全体党组成员、部分庭室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 年万红副院长听取了正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强关于正阳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整治机关“庸、懒、散”等不良作风工作情况汇报。正阳法院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47件,审结544件,审结率51.95%;同比新收案件上升3.93%,结案率上升1.19个百分点;调撤率为69.69%,共收执行案件535件,执结470件,执结率87.85%,同比上升2.28个百分点,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一是广泛征求社会各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了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等社会各届参加我院的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份,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21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巡回法官进村入户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开展座谈、法律咨询10余次,上门办案128件,处置纠纷86起。群众路线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执行局前三个月执结疑难案件5件,收到锦旗多面,其中3月24日一天就收到锦旗3面。全院上下形成了人人想干事、个个干好事的新局面。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干警行为提升法院形象。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务性支出减少了2.4万元,降幅达28%。三是开展了整治机关“庸、懒、散”等不良作风专项活动。正阳法院以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中央的八项规定为指导,在全院开展了整治机关“庸、懒、散”等不良作风。着力改进干警办案作风,防止奢靡之风滋生。

    年万红副院长对正阳法院的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正阳法院干警团结拼搏、争先创优的精神风貌、风清气正的精神状态表示赞赏。遂后,年万红副院长一行与来自正阳法院党组成员、部分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大家踊跃发言,就绩效考核、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畅谈思想认识,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当前的工作,年万红副院长做出五点强调:一要从严要求,高度重视,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紧迫性;结合本职工作,将群众路线贯彻到本职工作中去,从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与沟通,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案件质量。三要增强干警的自身管理意识,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齐心协力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四要做好绩效考核工作,高院制定了25项绩效考核指标,对于一些考核的小分值也不要轻视,也要重视,不能丢分。五要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要有松懈松懈,努力使正阳法院的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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