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 不料假身份成离婚拦路虎

  发布时间:2013-08-16 15:45:05


妹妹张某借用姐姐的身份证,混过婚姻登记人员的审查,与刘某登记结婚。2013年8月13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查明有关事实后,明理说法,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冒用他人身份结婚的离婚纠纷。

2011年3月,汝南县汝宁街道女青年张某年方19岁,在男友刘某多次催促下,决定结婚,但得知年龄不到法定婚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后,张某央求与其长相相近的姐姐张某某,借用其身份证明与刘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不想经过二年的共同生活,双方为生活琐事争吵不断,最后分居。2013年5月,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被告刘某以张某起诉主体不对,应该由其姐姐张某某起诉其为由,不同意离婚。

    办案法官深入张某娘家社区后,进行细致调查了解,经过核对身份证明,结合张某与刘某均承认登记结婚的事实及张某现年龄已超过20周岁,婚姻无效的事实已不存在,认定张某与刘某婚姻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不能因登记瑕疵而否定其婚姻关系有效性。经过法官耐心解释和沟通后,张某与刘某同意调解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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