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四项制度”规范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3-08-16 16:02:08


    遂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警车管理力度,提高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四项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了法院的良好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规范行车行为。该院领导十分重视对干警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专门召开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会议,认真学习省高院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有效防止了驾驶人员开特权车、乱停乱靠、滥用警笛警灯等违规违章现象的发生。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该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上级关于加强警车管理的要求和有关安全法规,制作墙面专栏,警钟长鸣。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对所有警车实行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加强对每一环节的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警车管理工作。

    加强日常维护,筑牢安全基础。该院根据警车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驾驶员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驾驶员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将警车送修理厂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使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该院明确了违反警车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出车或不按规定驾驶警用车辆造成交通违法现象以及行车安全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因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或警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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