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自燃“惹火” 法院调解“灭火”

  发布时间:2013-08-19 09:43:38


    拉麦的电动三轮车由于超载起火自燃,火势瞬间被风引向了四周尚未收割的麦田,近58亩的麦田被烧毁,车主景某被46农户告上法庭,在上蔡法院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了被告调解意见,被告当场予以履行,一场“惹火”诉讼以调解审结。

    2013年6月5日12时,年近七旬的景某与女儿欲将一早收割的小麦拉运回家,谁料拉麦的电动三轮车由于超载起火自燃,火势瞬间被风引向了四周尚未收割的麦田,在闻讯赶来的村民全力救助下大火才得以扑灭,但此时近58亩的麦田已被烧毁。事发后,经乡、村干部调解,景某与其中38亩麦田的农户达成了协议并已赔偿,而另19.64亩麦田的8家农户与景某因赔偿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景某与女儿,按每亩1200元,共同赔偿损失23568元。

    上蔡法院朱里法庭受理本案后,第一时间对被告家庭进行了走访,了解了事发的原因及被告的真实想法,并从被告处得知,其之所以能与38亩麦田的农户达成协议,是因为他们与被告系同一村委,对被告的家庭情况有所了解,出于同情与被告达成的协议。而本案原告与被告系相邻村委,相互比较陌生。另被告也曾多次主动找到原告代表,希望原告能够考虑到其家庭困难,降低赔偿标准,因原告未能同意,被告便产生了消极的处理心理,表示让原告随便告,反正自己年纪大了,就是法院判决了,也执行不了。通过干警对被告耐心的释法教育,被告表示愿意积极应诉并配合法庭调解。

    随后,干警对原告家庭逐一进行了走访,了解了他们的损失情况,并向他们讲述了被告景某的家庭情况,景某膝下三女一子,女儿早年均已出嫁,儿子现尚未成年还在读书,家庭比较贫困。原告均表示愿意配合法庭调解。

    最终法庭在组织原、被告双方第四次调解时,原告同意了被告赔偿损失共计14000元的调解意见,被告当场予以履行,本案以调解审结。就此,因被告景某过失造成的这场大火才得以“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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