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从“头”开始

  发布时间:2013-08-23 09:05:25


    新蔡县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调院长、庭长作为单位、部门一把手,要自己带头,从干警关心的每一个小事说起,从群众关心的每一个诉求做起,联系工作实际解决自身问题。

    带头参与学习。院党组及中层干部要带头学习理论知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精神,确保活动开展的方向不走偏。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需求,确保活动开展目标明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主题,勇于自我揭短,确保问题查摆及时深刻。

    带头参加走访。院领导要定期下访、开门接访,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诊。院庭长要开展阶段性“重点企业走访”、“重点单位走访”和“重点当事人及律师走访”活动,发放征求意见测评表,了解群众需求,听取群众意见。以干警关爱谈心制度为基础,开展专题谈心活动,通过层层谈心收集党员干警心声。制定走访、谈心时限,明确领导活动要求。

    带头查摆问题。院领导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体要求,以党章规定、中央“八项规定”为镜,对照标准以整风精神着重解决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大突出问题。庭长要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存在“四风”问题,是否有脱离群众的现象。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修身正己和团结同志的目的。

    带头提升质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汇总的走访活动和谈心活动以及党小组会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领导干部、干警个人以及共性问题进行分类通报。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同步开展整改活动。审管办实时监控审判质效,监察室实时督查工作作风,定期通报,确保取得案件质量提高、工作作风改进和司法公信提升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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