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法官走进省豫南监狱回访帮教

  发布时间:2013-08-26 09:16:23


8月23日下午,驻马店中院少年庭法官走进河南省豫南监狱,与监狱干警座谈并回访帮教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罪犯。

驻马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的最高标准并不是单纯的“案结事了”,而是“案结事不了”,对未成年人进行后续的回访帮教,对他们进行法律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等的指导,使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以及驻马店中院相关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将由中院少年庭受理。为进一步做好工作,针对豫南监狱所关押的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罪犯情况以及豫南监狱减刑、假释工作情况,中院法官和监狱干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和交流。并和服刑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思想动向,结合审判实践给他们以人生观、价值观、法律观的指导,并针对他们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内心想法进行了一一解答。中院法官最后告诫未成年犯一定要吸取犯罪的教训,珍惜今天的改造机会,努力学习一门技术,争取早日回到亲人身边。

    服刑人员通过和法官进行敞开心扉的交谈,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感触颇深,表示一定认真改造,学好手艺,争取早日走出监区大门。监狱领导也希望以后法院能经常来为犯罪人员讲解法律,心理交谈,为服刑人员的改造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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