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建立四机制促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3-08-30 09:52:45


    为进一步夯实审判基础,提升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正阳法院突出管理理念的服务化,建立五个机制使审判质效水平得到有力提升,今年1至8月份,共结案1819件,同比增长2.2%,长期未结案件清达90.1%,再创新高。

    建立审判网络工作机制。该院建立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网络,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组,对小额诉讼案件和简单案件快审快结,一般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高效审理,少数复杂案件交合议庭专业化审理,7月份以来,全院判决案件627件,当庭宣判224件,当庭宣判率为,35.7%,提升了工作效率。

    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激励机制。出台《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若干规定》,根据办理案件的难易程度(普通疑难案件和高度疑难案件)设定目标考核系数,与岗位目标考核挂钩,并将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作为法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未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官不得推选为主审法官、业务庭中层领导、审委会委员。

    建立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该院坚持把审判作为领导干部的主业来抓,出台《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若干规定》,“一把手”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10件,具有审判职称的分管院领导每年办案不少于15件,业务部门中层正职每年办案不少于30件,以此强化法官的主体意识。今年以来,该院中层以上干部共办案621件,占该院办案总数的三分之一。

    建立审判管理机制。围绕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与核心作用,依法合理地对各业务审判管理部门以及院、庭长职责进行规制,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职能。出台《关于审判案件的工作规范》,要求承办人向审委会汇报案件时必须绘制法律关系图,讲解案件,以此解决部分干警办案思路不清晰、不准确问题。建立案件当庭宣判制度,出台《关于提升案件当庭宣判率的实施意见》,要求法官对案件进行当庭认证、当庭说理、当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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