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

  发布时间:2013-09-02 14:10:02






9月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开发区实验中学,举办了“2013年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暨《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普法口袋书赠书活动。驻马店中院、团市委、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妇联等和实验中学主要领导参加了活动。

首先,在驻马店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长安的主持下,参加活动领导为同学们发放了200多余份《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口袋书,大家紧接着观看了两部反映青少年帮教和法官关爱青少年成长的微电影。随后,中院少审庭法官翟冰冰为同学们讲授了精彩的法制课,她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出发,针对未成年学生犯罪大多是由于他们法制观念淡薄所引起的特点,挑选了在学生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违法犯罪要承担什么责任,深刻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及对家庭、学校和同学的影响,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提醒同学们少上网吧,不要沉迷电子游戏等,并引导帮助学生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我保护的意识,自觉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

法制课结束后,中院法官一行和学生代表及家长就青少年法制教育问题进行了座谈,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共同助力青少年安全成长。驻马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新中同志对同学们的学法热情给予高度赞赏,认为孩子们很有法律意识,也很有思想,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多注重道德和法律素质的培养,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青少年。驻马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同志讲到,这些孩子都处在青春期,需要老师和家长的指引,我们的法制讲座不仅要向他们传授法律知识,更要向他们传递爱,通过我们的工作,给他们以深切的关怀,帮助孩子们好好成长。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表示,法官所举的真实案例令他们受到很大震动,预防犯罪的对策和措施对他们有很深的教育意义,实验中学的老师们对此次活动予以了高度的评价,并希望今后法院多开展类似的法制教育活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