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教育、帮扶、救助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探索创新 奠定少年审判工作基石
一直以来,汝南法院始终坚持把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放在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抓,为了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汝南法院不断充实审判队伍,增强审判力量。一是成立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审判合议庭,选派政治业务精通、作风良好,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办好未成年人案件奠定了基础。二是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易受诱惑实施犯罪行为的特点,汝南法院以积极参与创建 “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为契机,组成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人员队伍,在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帮教未成年被告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负责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开展业务培训,与本市法院进行业务交流,向先进法院取经求教,力求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各项审判制度、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并切实贯彻落实,制作未成年人案件台账,完善日常工作档案,年底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五是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按照少年审判案件犯罪记录封存的要求,专设“未成年人案件档案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实行专柜、专人管理,推动“教育、感化、挽就”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实施,帮助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三环紧扣 构筑失足少年救助体系
在汝南法院,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们,嘴上常挂着这么一句话:“惩罚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最终目标。”因此,在审理每一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法官们都会在庭前、庭中、判后开展大量细致的工作,不遗余力地教育和引导迷途的少年走上正途,重归社会。
一是开展庭前社会调查,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汝南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历来重视对未成年人被告人成长经历的社会调查,始终坚持社区矫正机构调查与法院主动调查相结合,通过走访学校、社区、村委会,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进行调查,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律、思想、道德、人生观教育方式,从法律、道德、亲情和社会论理等方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充分发挥参与诉讼各方的优势,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法,叩击容易触动未成年被告人心灵的点位,从而提升法庭教育效果,使未成年被告人能感受到法律的宽容,社会的关爱,亲人的关怀,有利于其认罪悔改,感恩父母,回报社会,重塑人生。
二是注重法庭教育,因人施教、因势利导,用真情唤醒未泯的良知。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法官面对的是一群在成长道路上误入歧途的孩子,他们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因此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有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法制教育。通过参与诉讼的被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合议庭成员、学校老师及社会团体代表等,从法律、道德、亲情和为人处世等各方面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感化教育,促使被告人认识错误,认真反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三是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家长、社区、学校多方动,引导失足少年走上正途。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汝南法院坚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将帮助失足少年重新做人、回归社会作为重要职责。对被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罪犯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开展帮教工作,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家属联系方式、犯罪事实、处理情况等资料详细登记在册,及时详细记载案件进展情况和回访教育效果。通过主动到未成年人被告人家中回访、到少管所回访、组织被判处缓刑及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及其亲属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结合他们的犯罪事实、近期表现情况进行剖析,引导他们正视错误,克服自卑心理,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及时帮助他们校正心理偏差,主动为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鼓励他们主动学习专业技能,逐步走上正途。2012年以来,共主动到未成年被告人家中回访25人次,到少管所回访4次受教育48人,组织被判处缓刑及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及其亲属召开座谈会3次受教育36人。
帮教结合 情理法护航少年成长路
未成年人的心灵敏感而脆弱,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何让犯错的孩子真心悔改,让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们远离犯罪,需要法院、家长、社会倾注更多的关爱。在长期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汝南法院总结出了“帮”和“教”两字诀,在挽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主动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帮扶被害人,挽救两个家庭。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家庭经济相当拮据,而更多的被害人在人身和精神遭受侵害的同时,无法从物质方面得到补偿,导致家庭生产生活由此而陷入困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汝南法院将解决刑事被害人困难和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在配合县政府、县政法委落实好司法救助的基础上,主动延伸和拓展审判职能,通过社会力量筹集善款,设立了“结对帮教”基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害人的家庭困难,使他们精神上得到了抚慰,从而增强了他们对司法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告人的家庭压力和心理负担,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是预防为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做好审判工作之余,汝南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审判工作向后延伸,扩大法制宣传面,帮助未成年人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法律维权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可能性。该院每年都与学校开展共建法制校园活动,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维权,庭审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和审判大会等形式,教育在校学生知法、学法、守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012年以来,多次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活动,先后到汝南高中、汝南县二中、汝南县第三小学、汝南县和孝镇中学等学校上法制课,受教育师生数千人。此外,还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加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维权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了教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