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花季少年,本来是应该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最佳时机,然而王某却因沉迷网络游戏而早早辍学,家人为其安排在一家餐馆打工,而王某为了购买游戏装备,竟然盗窃所在餐馆老板的财物,最终被泌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家住河南省泌阳县的王某平时痴迷玩网络游戏,为了提高游戏等级和游戏的武器装备,王某花费不少精力和金钱,而在餐馆打工的工资并不高,,王某一时冲动,竟然盗走餐馆老板价值五千多元的财物。2013年5月的一天夜里,王某用螺丝刀将餐馆吧台的抽屉撬开,将放在抽屉里的现金、手机等财物盗走,后饭店老板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财物系被王某所盗,便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价值五千多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王某系未成年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将所盗财物全部退赔给失主,并获得了失主的谅解,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法官提醒,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家长、老师应给予必要的引导与教育,避免误入歧途,痴迷于网络游戏不可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