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按照省院通知精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不打折扣的落实警用装备,配备到每位司法警察。大队长带头落实警用装备使用,院主管领导为督导,检查落实,制定奖惩措施,责任到位。
一、必需警用装备配备到每一位司法警察。将警用装备:电警棍、手铐、电警棒、强光手电、警用水壶、急救包、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等发放到每一位司法警察。
二、特殊装备集中管理。一些不能装备到个人的警用装备由大队统一保管,根据使用情况,由内勤统一发放,统一收回管理。(比如:枪支、弹药、警用匕首、现场执法记录仪、、脚镣、防暴头盔、防刺服等)。
三、大队要求每一位司法警察都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四、制定奖惩措施。针对每次执行任务,实行扣分制,扣除积分达到一定标准,从执勤补助扣除,并与年终评功评奖挂钩。
通过上述制度的落实,法警队在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参与执行、执行死刑、协助机关安全应急处置、协助涉诉信访应急处置、执行强制措施等执行任务中,确保了安全无事故,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