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卖亲生儿子获刑5年
作者:汝南法院 王新华 发布时间:2013-10-09 16:07:54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而被告人冀某竞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卖于他人。昨天,汝南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冀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家境十分穷困,生育两个男孩无力抚养。2012年12月份的一天,冀某趁妻子外出务工之机,以40000元的价格将年仅半岁的次子卖给郑州市的居民赵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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