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四要”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3-10-21 13:36:07


    根据全市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确山县人民法院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为持续保证教育效果,观看教育片后,召开了全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动员大会,要求党员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做到“四要”:

    一,要落实八项规定。该院要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每个庭、室、队要定期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剔除侥幸心理,坚决杜绝任何问题的发生。

    二,要杜绝“三难”。该院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自查自纠。人民法院为人民,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坏习气。

    三,要加强检查监督。该院要求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对全院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上下班、环境卫生、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办理等进行检查监督。

    四,要做到警钟长鸣。该院要求党员干部要在“四在“上做到警钟长鸣。一在思想上勤自警,自醒,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二在工作上自律,切实做到秉公办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三在生活上多自重,仔细检点自己的行为,坚决做到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四在作风上求实,集中精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尽心尽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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