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四举措提高当事人诉讼能力

  发布时间:2013-10-21 13:40:27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参差不齐,证据意识薄弱,不利于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此,泌阳法院积极采取四项举措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指导其依法维权。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和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特别加强其对举证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举证能力和举证的自觉性。选择相关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使当事人了解自己的角色,以提高其参与诉讼的能力。

二是强化庭前指导,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 。在立案阶段,由立案庭向当事人介绍各个诉讼环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确告知举证程序、举证责任及举证范围,使其了解“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以及举不出证据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立案受理后,向其送达《当事人举证须知》、《提示举证通知》到诉讼材料时,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明确列举出该类型案件的举证范围,并特别告知当事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

三是强化庭审指导,提高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能力。在庭审阶段,法官根据当事人起诉、答辩的内容,理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指导当事人出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指挥双方当事人对所举证据互相质证。

    四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补救措施。为给每位当事人提供平等的、公正的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客观条件,该院对于那些诉讼能力差,而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在减免其诉讼费的同时,还主动向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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