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少年庭法官到平舆县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13-11-01 15:05:28


10月31日下午,驻马店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崔小虎、副庭长崔峰到平舆法院,就该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建设情况和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这是中院下发《关于加强未成人案件审判庭工作的意见》以来,首次到平舆法院就该《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平舆法院院长张元真、副院长盛军旗及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全体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中,平舆法院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姚明汇报了平舆法院庭室建设、案件审理等情况。自《意见》实施以来,平舆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变更为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并开始受理涉少民事案件。截止目前,已受理民事案件72件,主要集中在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机动车交通事故、宣告失踪等方面。同期受理刑事案件14件。平舆法院少年庭已由之前的刑事庭转变为综合庭,真正实现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综合化。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涉少民事案件缺乏有别于普通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二是刑事案件办理中延伸帮教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崔小虎庭长在座谈时首先传达了不久前其参加的第六次全国少年审判法官培训会议主要内容和精神,介绍了国内外少年审判发展的概况,分析了我市少年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崔小虎庭长充分肯定了平舆法院在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建设和案件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平舆法院对《意见》落实的比较到位,已经走到了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目前存在的问题,也是全国少年审判存在的共性问题。全国范围内,对涉少民事案件的审理尚无统一模式。在把握好“儿童利益最大化”这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平舆法院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出一套符合自身的模式。崔庭长还特别强调,青少年教育的第一步是家庭教育,建议平舆法院将法制教育延伸到父母,由父母作为孩子法制教育的启蒙老师,有助于更深层次的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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