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蔡县法院采取“四个结合”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该院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司法活动,改进司法作风,通过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在管理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进行管理,从而实现审判管理的目标。
管理与审判相结合。该院通过对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考核评价,督促法官依法公正行使职权;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使审判管理更好地发挥服务和监督的作用。
管案与管人相结合。该院通过管案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改进法官的司法作风,加强对案件服判息诉率等指标的考评,引导法官改进作风,通过管人促进依法办案,使审判管理更加顺畅。
局部与整体相结合。该院要求人事管理、政务管理都要围绕审判管理的需要展开,同时审判管理又要为 人事管理和政务管理提供依据。审判管理与人事管理、政务管理既各自分工负责,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共同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