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楼屋变顶层 定购协议被解除

  发布时间:2013-11-08 15:41:19


    签订协议时明明不是顶层,交房时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却成了顶楼,11月5日,新蔡县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原、被签订的定购协议,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21万元及利息。

    2011年12月9日,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定购协议一份,买受人购买被告开发的某小区15栋1单元12层1202号房,总金额43.6724万元,同日原告交纳首期购房款21万元。原被告签订定购协议时,15栋楼是期房,设计图纸显示为18层。该楼于2013年元月7号通过了工程竣工合格验收并交付使用,但楼房高度和层数由18层变更为12层。原告马某某遂向被告提出退房申请并要求全额退还已付购房款21万元,但双方协商未果,原告无奈起诉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定购协议为有效合同,由于被告方的楼房高度和层数发生变化,由原来的18层变为12层,最终导致原告定购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原告要求解除合同于法有据,被告应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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