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18 10:13:46


    日前,我市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启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时间为期两个月,到明年1月10日结束。这已是我市法院第五次开展这样的活动。本次活动,将实现以下目标: 2013年11月11日以前排查出的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2013年11月11日以后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未办结的春节前要妥善处理。已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要妥善解决。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全市法院将优先从快审执结欠薪案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予以适用,帮助农民工及时拿到劳动报酬。加强诉讼引导,确保有理有据的农民工打赢官司。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解力度,到工地、厂矿等地现场开庭,就地办案,就地调解,方便农民工诉讼。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集中到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优先高效审理。对农民工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打赢官司的农民工及时实现权益。此外,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与欠薪有关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高压态势。

    据市中级法院活动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拖欠农民工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前四次集中办理活动共办理案件355件,为农民工讨薪2700多万元。目前,第五次集中办理活动全市法院已排查出11月11日前未结案件63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件。对这些排查出的案件,将按照活动要求,确保如期全部结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