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依法行政,驻马店中院行政审判在多年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实行了司法建议跟踪服务模式。对于在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堵塞漏洞,化解风险,通过督促对司法建议的落实,提高其依法行政意识,及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扩大和巩固了审判的社会效果。今年中院撰写的司法建议白皮书《2012年关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专门分析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败诉的主要原因。白皮书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副厅级以上干部人手一份,认真学习,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在践行此项工作的过程中,驻马店中院采取了如下几项措施。 一是明确反馈时间。规定接受司法建议的单位原则上一个月内给出反馈意见,反馈有困难的可延长一个月。如对涉及人身自由方面的行政处罚等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被建议的单位必须在一个月给出反馈意见。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案件承办人熟悉司法建议情况的特点,确定案件承办人为司法建议跟踪监督的责任人,负责建议书送达、跟踪落实和反馈情况登记收集等工作。三是搭建沟通平台。通过定期召开由相关行政单位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督促对司法建议有关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对于已发放的司法建议书,建立统一的档案库,把司法建议文本、所附法律文书、发送对象的反馈意见、回访记录和座谈会记录等按一定的案号及时归入司法建议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