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的最大障碍是行政干预,这个瓶颈不破除,法院就不可能做到依法受理并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加大指定管辖力度则是破除这一瓶颈的有效途径之一。驻马店中院一直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定管辖工作,通过加大指定管辖力度,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区域的分离,其主要做法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相互交叉管辖,比如将途径相对较近的上蔡县和西平县两地管辖的案件相互交叉;二是循环交叉管辖。比如将距市区较近的确山、遂平、汝南三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循环交叉。此外,以县、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中院审理。
通过加大指定管辖力度,大大调动了行政相对人诉讼的积极性,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使长期困扰行政审判的“上诉率高、申诉率高、被告败诉率低、原告服判息诉率低”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给行政诉讼带来了明显变化,行政诉讼案件数明显上升。截止至发稿日,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335件,高于去年全年的受案数1193件,其中驻马店中院受理一二审案件365件,远远高于2012年全年的181件。
指定管辖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驻马店中院加大行政审判指定管辖力度,对于进一步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